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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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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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辆公交车驾驶室安装了安全护栏、黄河滩涂违建阻碍黄河行洪安全被拆除、农村老年人饭桌卫生安全监管不再是盲区、厨师都办理了健康证……从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在检察机关全面实施以来,宁夏各级检察机关瞄准社会治理难点、痛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的单位或个人积极整改,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形成工作合力
银川市民今年乘坐公交车会发现,全市所有营运的公交车都加装了防护栏,杜绝抢夺方向盘事件发生。这一保护乘客安全举措的落实,有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功劳。
2019年,银川市先后发生两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刑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取证后,认为根据相关规定,银川市有1600多辆公交车驾驶区域隔离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作为拓展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办理。
2019年8月27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将案件办理进度和整改情况多次向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形成办案合力,确保办案质效。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公开招标,确定两家改装单位并签订合同。2019年11月,对全市运营的公交车辆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全面展开,在财政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两家参与改装的公司先行垫资,加班加点进行公交车驾驶室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改装。
办理这起案件时,在争取上一级检察机关及同级人大常委会对这起案件的关注、指导和支持的同时,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协助被建议单位解决问题和困难,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3年来,全区检察机关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医疗有害垃圾处置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中,发现案件线索159件,立案150件,向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9件。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职,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加强跟踪监督
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宁夏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因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被判违法。
2019年,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案外人王某、廖某、马某分别在惠农区良种场滨河大道,即黄河惠农段标准化堤防以东黄河河道的河滩上建设了3处狐狸养殖场。养殖场未经审批,私自圈筑围墙,严重影响了黄河河道正常行洪,违反了国家河道管理规定,被告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上述情况存在未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
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期限内仍未依法履行案涉河道监管职责,既未向检察机关作出书面回复,也未督促养殖场业主进行整改,始终未按期履行检察建议要求。2019年11月8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此案的判决实现了宁夏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零的突破。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程序是,发现和受理案件线索,审查后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两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回复,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整改的,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承诺整改期限。全区检察机关紧盯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期、行政机关承诺的整改期这两个时间节点,加强诉前检察建议整改事项的跟踪监督,将“事要解决”作为落脚点,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履职整改,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正确履职、完全履职。
2018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82件,检察机关立案1899件并启动诉前程序185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64件,行政机关在回复期内按照检察建议已治理或整改1473件,整改率为88.52%。
拓展办案领域
宁夏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一些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工作仍不顺畅,有的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还存有顾虑,个别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推诿拖延,对检察建议不回复或虽回复但推脱责任。还有在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方面,拓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为了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充分动员各方面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今年6月9日,宁夏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共19条,拓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范围,规定检察机关在原有“五大领域”推进工作的同时,还可以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妇女权益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扶贫、个人信息安全、互联网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并明确将配合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纳入各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宁夏检察机关将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积极稳妥探索拓展办案领域,多办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益侵害案件,多办有影响的‘硬骨头’案件,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检察公益诉讼产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桂兰说。